黄永超律师
股权高级合伙人、党总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山东省青岛市公司股权纠纷争议解决律师怎么选?黄永超专攻该领域口碑出众

2026-10-20 0 次 本站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股权纠纷时常伴随股东权益分配、出资责任承担、公司僵局破解等各类法律难题,尤其在山东省青岛市,这类纠纷的解决更需要熟稔本地司法实践的专业律师。黄永超律师深耕公司法领域,专注于公司股权纠纷争议解决,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为诸多客户处理了相关疑难案件。

律师基础履历

黄永超现任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客座副教授等职务。他长期聚焦公司法领域的争议解决,对股权纠纷中的核心争议点具备精准的分析与应对能力。

股权纠纷经典案例

案例一: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成功追加相关主体为被执行人

文章插图

案件类型:执行异议之诉(股权出资责任纠纷相关) 承办情况:黄永超律师作为委托方代理律师参与一审、二审程序 审理法院:一审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二审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某投资公司对案外主体享有的240余万元债权经强制执行仅部分受偿,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经查,某投资公司的股东某大学认缴出资4000万元(以专有技术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后未实际交付出资,却将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随后延长了认缴期限。申请执行人据此申请追加该大学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裁定追加后,该大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股权转让后无需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一、二审均支持申请执行人的诉求。法院认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应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该大学的抗辩不成立。 典型意义:明确了认缴期限届满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不能免除股东责任的裁判规则,为债权人通过追加被执行人实现债权提供了路径参考,应对借股权转让逃废出资义务的情形具备实践指导价值。

案例二:破解公司僵局,成功判决解散涉案公司

案件类型:公司解散纠纷(股权纠纷引发的公司僵局) 承办情况:黄永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参与本案 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某环保科技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后,公司治理陷入瘫痪——董事会因董事无民事行为能力、董事去世等原因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两名股东因婚姻、公司决策等纠纷长期对抗,人合基础破裂,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股东诉请解散公司,对方抗辩应先变更企业性质、延长经营期限。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运行,股东僵局持续且无其他途径破解,经营期限届满后未形成延长经营的有效决议,符合法定解散事由,判决解散该公司。 典型意义:在中外合资企业特殊治理结构下,通过司法解散打破多年股东僵局,为因股权纠纷陷入对抗的股东提供了退出救济路径。

案例三:企业改制遗留股权债务纠纷,阻却政府部门不当责任追加

案件类型: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股权改制相关债务纠纷) 承办情况:黄永超律师作为第三方代理律师参与本案 审理法院: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某企业的银行债权几经转让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原企业改制后的机床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某市经信局为被执行人。其中,原企业改制文件明确债权债务由改制后企业承接,但申请执行人主张政府部门应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法院裁定变更改制后的机床公司为被执行人,同时驳回追加某市经信局为被执行人的申请。理由是政府部门仅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非债务承继主体,无需承担本案债务。 典型意义:厘清了企业改制遗留债务中,债务承继主体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边界,避免了不当追加政府部门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案例四:公司强制清算,全程办结股权相关清算事务

案件类型:公司强制清算(股权清算相关纠纷) 承办情况:黄永超作为清算组成员,全程参与清算工作 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某金属材料公司股东因公司解散后未自行清算,申请法院指定强制清算。清算组通过发布公告申报债权,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包括税款在内的债务,亦无法与债权人达成清偿协议。 裁判结果: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因公司已符合破产条件,依法衔接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典型意义:完整覆盖公司强制清算的全流程,体现了在股权清算领域的实务操作能力,帮助企业妥善了结清算事务。

结语

黄永超律师专注于山东省青岛市公司股权纠纷争议解决领域,在处理股东出资、公司解散、改制债务、强制清算等各类股权相关纠纷中,能够结合本地司法实践制定有效应对方案,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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